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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通知
时间:2018-05-15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李其锋   浏览:

各学院:

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主要依据。经广泛调研及充分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湖北大学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做好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调研、多方参与、充分论证

1.加强领导。培养方案的制订是学校十分重要的教学工作。各学院要由院长统领,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按照《湖北大学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本学院做好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广泛调研。各学院在修订培养方案时要广泛调研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并召开专题研讨会研讨。学科交叉的专业要聘请相关学院或兄弟院校的专家、教授参加研讨。每个专业应至少调研收集3份以上国内外不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培养计划,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3.多方参与。各学院应结合本次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发动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发挥学科团队、教学基层组织、合作企业、校友会等的优势,认真组织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毕业校友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讨论,工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有行业企业专家、重要学科基础课程主讲教师共同参与。

4.充分论证。各学院应至少聘请2位以上校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包括教育部或者省教育厅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总监等,对每个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特色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意见。

二、修订工作进程安排

1.2018年6月15日前:学院初步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做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附件2表1)和自查(附件2表2),完成2位校外专家的外审(附件2表3),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2.2018年6月15-20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并反馈意见。

3.2018年6月20-25日:学院根据评审意见修改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论证,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与《湖北大学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定表》(附件2表4)一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4.2018年6月30日前: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发布实施。

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学院组织各专业于2018年6月1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411860475@qq.com,文件夹以学院命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件名以专业名称命名。

2.加盖学院公章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附件2表1)1份。

3.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湖北大学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方案学院自查表》1份(附件2表2)。

4.《湖北大学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表》(附件2表3)2份(至少2位校外专家评审)。

(二)学院于2018年6月20日前提交材料:

1.学院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1份,电子稿发送至:411860475@qq.com,文件夹以学院命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件名以专业名称命名。

2.《湖北大学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定表》(附件2表4)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附件:

1.湖北大学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

2.湖北大学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材料



教 务 处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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