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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国成绩表的程序与要求
时间:2013-04-09  来源:  供稿人:综合与信息化办公室   审稿:   浏览:

  一、制作中英文成绩表
  1、提取原始成绩单:已毕业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档案馆(综合楼十一楼)领取原始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馆印章;在校生在所在学院领取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印章;
  2、在附件中下载中英文成绩表样表,附件1、附件2可任选一种样表;中英文成绩表下载
  3、按原始成绩及成绩表样式,自行制作翻译完整真实的成绩表;
  4、中、英文成绩表原则上要求各做在一面纸上,如纸张容纳不了,可通过缩小表格、文字行距及增加表格行数来调整。
  二、办理出国成绩证明
  凭原始成绩单及按中英文成绩样表制作的成绩单,于每周五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加盖成绩证明章,寒暑假停办,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三、交纳工本费

  四、成绩换算方法
  1、GPA成绩计算方法
   90分-100分为4分   85分-90分为3.5分  80分-85分为3分  75分-80分为2.5分  70分-75分为2分
   65分-70分为1.5分  60分-65为1分    60分以下为0分
  2、等级制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成绩
   优秀为95分     良好为85分     中等为75分    及格为65分     不及格为0分

   《湖北大学等级制、百分制成绩与绩点换算标准》打印版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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