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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转专业(分流)学生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30  来源:  供稿人:学籍办   审稿:   浏览: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推荐,转入学院考核同意,学校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大一学年的必修课成绩、是否定向生、专项生等各环节予以复审,刘博涛等287名(含转会计ACCA44人)学生(名单见附件)最终获准转入新的专业(班级)学习。为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出学院务必通知学生持教务处开具的《湖北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于91日至2到转入学院、财务处、学工处、图书馆、教材供应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等单位或部门办理有关异动手续,手续完毕后将学籍异动表交教务处学籍办(行政楼304室),放弃转专业学生须在学籍异动表上注明并将此表交回教务处。

二、学生转入学院原则上应将转专业学生编入其目前就读年级,并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若学生本人申请编入下一年级学习,须按教育成本交纳一年培养费。

三、转专业学生已学的原专业课程及学分,如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及学分一致,将予以保留,课程一样学分不一样的,将由各转入学院审定能否予以保留及作学分调整,原专业其它课程成绩转为公选课成绩。完成转专业手续一周后,请各位转专业学生务必核对本人在教务系统的已修课程性质是否已修订正确,包含需补修课程在内的应修课程是否完整,如有不符,请及时与转入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更正。

四、转入学生未修的已开课程,随转入专业低年级重新学习,重新学习费用按照每学分80元收取。学生转入学院应及时指导他们做好课程补修工作。

五、转专业学生务必于94上网改选新专业课程,以免因未选课导致学期末无课程成绩。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号不变。

附:12014年学校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通知附件)

2、湖北大学学生办理学籍异动(转专业)手续程序表

201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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