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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2017年度大学生系列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2-27  来源:  供稿人:实践教学办公室   审稿:潘毅楠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系列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承(协)办单位

1.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承办。

2.大学数学系列竞赛,由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承办、通识教育学院协办。

3.大学生电子设计系列竞赛,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承办。

4.“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承办、商学院协办。

5.大学生信息技术创新及信息安全竞赛,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承办。

6.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由新闻传播学院承办、艺术学院协办。

7.教师教育专业(方向)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由教育学院承办、湖北大学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即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协办。

8.大学生物理实验创新设计竞赛,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承办。

9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及化工设计竞赛,由化学化工学院承办。

10大学生化学(化工)学术创新成果报告会,由化学化工学院承办。

11.大学生生物实验技能竞赛,由生命科学学院承办。

12.大学生地理科学展示大赛,由资源环境学院承办。

13.大学生GIS技能大赛,由资源环境学院承办。

14大学生英语竞赛,由大学英语部承办、通识教育学院协办。

本通知未涉及的学科竞赛,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有关要求

1. 相关承(协)办单位应指定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共同组成该单位领导小组,根据本通知和上级有关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总体工作。

2. 相关承(协)办单位根据上级有关竞赛组委会要求制定竞赛规程。规程包括参赛条件、报名办法、竞赛项目、竞赛办法、竞赛时间和地点、名次与奖励等,须报教务处审核后发布执行。

3.相关承(协)办单位积极发动师生和群团组织共同完成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实施等校内比赛工作;认真组织,选拔和培训优秀学生参加省、国家、国际级比赛;活动结束后完成表彰奖励、新闻撰稿、文件归档和绩效总结工作。

4.相关承(协)办单位及其实习实训基地、实验中心、实验室需提供竞赛所需的仪器设备、相关材料和场地。

三、其他事项

学校将对承(协)办单位予以一定经费资助,鼓励承(协)办单位配套经费支持竞赛活动,欢迎企事业单位为竞赛活动提供赞助经费。经学校同意,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得竞赛冠名权。

为便于联系工作,请各有关承(协)办单位指定专人加入学科竞赛工作QQ群:244673752

教 务 处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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